实际遇到超大物品的灭菌时调整参数注意问题

2010-03-11

实际遇到超大物品的灭菌时调整参数注意问题
 

我们在实际中经常遇到超大的物品包,如骨科包,或外借的手术包,有时是需要在医院的消毒供应中心进行灭菌。对于这样的负载,蒸汽灭菌器预设的程序就不能满足要求,因为这些标准的程序都是基于标准灭菌单元STU的尺寸:300X300X600mm, 无论是器械金属负载还是敷料布类,所以就面临着参数的调整,来实现对超大物品的灭菌。
 
对于调整参数,就是“创造”一个新的灭菌过程,所以我们必须要明确下面的3个问题:
1 我们新的灭菌过程主要是解决那些方面的指标性能,来保证灭菌的效果?
例如,超大物品的主要可能出现的问题是:
1) 灭菌失败
2) 干燥效果差,造成湿包。
我们都知道,影响灭菌效果的因素有很多,如包装,装载,机器的压力和温度控制性能,卸载等,那超大的负载是从那个方面入手去解决问题?
 
2 我们需要如何来说明新的灭菌过程的参数的设定的理由?
灭菌过程的具体参数有很多,对于同一个物理的性能,可以从不同的参数来调整。如直接影响灭菌效果的预真空处理的除气效果,可以从负脉冲的次数,脉冲的压力下限值,压力的改变速率,压力的上限等不同的参数来调整,那调那一个?重新设定的数值是如何确定?这是我们在确定”新”参数时需要认真考虑的。
3 我们如何说明新的灭菌过程的可重复性?
新的过程的可重复性不是简单连续做3次或3次以上的运行就可以了,还需要考虑的是:实际物理参数和设定参数的能否符合相应的关系曲线?装载量是否已经能够代表了最极端的最少和最大的装载情况?等。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于确定新的灭菌过程工艺参数,关键的是以“物理参数”来作为评价的依据,具体的就是足够有代表性的全过程时间-压力关系函数和全过程时间-温度关系函数。除了有限的特殊情况外,不提倡进行样品常规检验(无菌检验)或使用生物指示物。因在湿热灭菌的常规控制中,这些检测的价值极有限,只应考虑与获得的物理参数一起使用。
所以,如果只以生物指示物来作为评价依据,那么新参数的设定是不能成立的。至于化学指示物,只能作为参考,来评估过程的某个或某几个指标,而不能评价过程的整体效果。更不能作为确定新参数的依据。
 
所有的相关技术细节要求,可以参考GB20367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医疗保健机构湿热灭菌的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也可以直接查阅ISO136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