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窥镜的消毒与灭菌
内窥镜的消毒与灭菌
5.1 内窥镜消毒与灭菌基本原则
5.1.1 根据内窥镜在人体使用部位的不同,分别采用消毒或灭菌方法:需灭菌的内窥镜及其附件: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等进人人体无菌部位或经外科切口进入人体的内窥镜,以及进人破损粘膜的内窥镜附件(如活检钳等)。需消毒的内窥镜及其附件: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进人人体自然通道与管腔粘膜接触的内窥镜。
5.1.2 使用过的内窥镜原则上应先消毒后清洗,最后在使用前根据内窥镜类型要求再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
5.1.3 在用液体浸泡法消毒内窥镜插管的同时,应对所有的通道用清洁剂、消毒剂与水进行冲洗。
5.1.4 被结核杆菌、肝炎病毒和艾滋病毒
感染者使用过的内窥镜,必须进行特殊的消毒和灭菌处理。
5.1.5 经化学消毒剂处理的内窥镜,在使
用前必须用无菌水进行冲洗以去除残留的消毒剂
5.2 内窥镜清洗
5.2.1 纤维内窥镜
(1)鉴于纤维内窥镜的特殊情况,使用完毕应立即清洗,以免血液和粘液干固后不易洗净。洗涤时,先将软管末端浸在含洗涤剂的温水中(35℃左右),用纱布或海绵擦洗镜体软管部和弯曲部,并反复注人气和水,使气管和水管出水处粘附的污物排出。活体组织检查钳的处理,应先清洁外套钢丝、钳瓣上和细胞刷上的污物,孔道需用洗涤剂和清洁剂反复刷洗。
(2)将在洗涤剂中清洗过的插管、气管、水管、孔道、活检钳等用清水冲洗,擦干,放人消毒液中浸泡消毒。在洗涤与浸泡消毒液过程中,勿使操纵部弄湿。
(3)用75%乙醇纱布擦试消毒纤维镜头部、软管操纵部、各调节旋钮、钳道上端盖板。
(4)消毒完毕,用无菌的生理盐水充分冲淋 插管和内管道,以便除去残留消毒剂。
(5)当天不再继续使用的内窥镜,则将内管道彻底吹干或用75%乙醇进行冲洗干燥。
(6)用擦镜纸蘸少许硅蜡涂擦端部镜面、导光束端面和钳瓣,以保持洁净和防锈。
(7)贮存时应将镜体悬挂于干燥的专用柜内,弯角固定钮应置于“自由位”,活检钳瓣应张开。
5.2.2 其他内窥镜如关节镜、腹腔镜、脑室镜、膀胱镜等,使用 完毕后,除应充分清洗外,宜置真空干燥器内抽 干后再浸入消毒液中,这样可避免气泡栓塞管 道,影响药物与管道内部的接触。
5.3 内窥镜消毒与灭菌方法内窥镜的消毒与灭菌应首选物理法,对不耐湿热的内窥镜可选用化学消毒法。
5.3.1 压力蒸汽灭菌:121℃作用20~30min,用于直肠镜与直接喉镜金属部分的灭菌(但灯与电线部分的消毒采用化学消毒方法);121℃作用30min用于活体组织检查钳等进入破损皮肤粘膜的内窥镜附件的灭菌。
5.3.2 环氧乙烷灭菌:在环氧乙烷灭菌器 内,用800mg/L环氧乙烷,于55~60℃,相对 湿度60—80%,作用6h。可用于各种内窥镜的 消毒与灭菌。
5.3.3 戊二醛浸泡消毒或灭菌:2%中性 或碱性戊二醛,可用于各种纤维内窥镜(如:气 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等)和喉镜的消毒及 膀胱镜、腹腔镜、关节镜的灭菌。消毒需浸泡 20min,灭菌需浸泡lOh。内窥镜在每天使用前 与使用后需浸泡30min;每个病人使用后需浸 泡20min(胃肠道镜、呼吸道镜);结核、艾滋病、 肝炎病人使用后需浸泡45min。
5.3.4 煮沸消毒:煮沸20min,可用于直 肠镜与直接喉镜金属部分的消毒及某些内窥镜附件(如咬口等)的消毒。
5.3.5 其他消毒方法:经卫生部和省及直 辖市批准的内窥镜消毒剂和消毒器,具体用法 见产品使用说明。
5.4 注意事项
5.4.1 病人作内窥镜检查前必颈进行体 检,凡开放性结核病病人以及肝炎、艾滋病病人 或病原携带者应使用专用内窥镜,并单独进行 特殊的消毒灭菌处理。
5.4.2 结核、肝炎和艾滋病病人或病原携 带者应使用专用内窥镜,病人与病人之间及每 天使用前后均应对内窥镜及其所用附件进行严 格消毒。
5.4.3 对结核、肝炎和艾滋病人无条件使 用专用内窥镜的,必须在这些病人或携带者使 用后,对内窥镜及其所有附件用压力蒸汽、环氧 乙烷或戊二醛进行消毒。
5.4.4 操作人员应做好自我保护,操作时 应穿戴一次性口罩、帽子、专用工作服以及手 套。脱去手套要消毒双手。有条件的可采取免 疫措施。
通常手术器械选用压力蒸汽灭菌器或者蒸汽压力灭菌器都是可以达到灭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