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的分类

2010-09-09

压力容器的分类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采用既考虑容器压力与容积乘积大小,又考虑介质危险性以及容器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的综合分类方法,以有利于安全技术监督和管理。该方法将 压力容器分为三类:

  1、第三类压力容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三类压力容器:

  高压容器;

  中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10MPa·m3 );

  中压反应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0.5Pa·m3);

  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乘积大于等于0.2MPa·m3 );

  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使用强度级别较高(指相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 器;

  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罐式汽车[液化气体运输(半挂) 车、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永久气体运输(半挂)车]和罐式集装箱(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等;

  球形储罐(容积大于等于50m3);低温液体储存容器(容积大于5m3)。

  低温液体储存容器(容积大于5m3)

  2、第二类压力容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二类压力容器:

  中压容器;

  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低压感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

  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3、第一类压力容器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低压容器为第一类压力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