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灭菌隔离制度

2010-06-17

消毒灭菌隔离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及《传染病管理法》等法规并达到以下要求:
1、凡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2、凡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的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4、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器具不得重复使用,用后的一次性物品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
二、加强医院感染重点部门的管理,包括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供应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层流室、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等,并达到以下要求:    
1、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对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有相应的措施。
2、各部门对消毒灭菌效果检测有原始记录。
3、护理人员能正确掌握控制医院感染的基本措施、标准预防、消毒隔离方法。
三、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消毒隔离制度、手卫生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1、制定有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护理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
2、消毒隔离制度与相关措施到位,人流、物流有明确的流程标识。
3、有手卫生规范并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凡接触病人及操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学洗手,接触传染病人按传染病房刷手法。
四、按照规定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材消毒和灭菌,达到以下要求:
1、建立有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材消毒或灭菌制度、操作常规与合格的标识目录和可使用范围(器械、穿刺包、换药碗、碘酒、酒精瓶、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等),由供应室统一处理。
2、有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对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材消毒和灭菌效果的定期与不定期检测的原始资料与记录。
3、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合格率达100%。包内有化学指标卡,包外贴3M指示带。无菌物品专室、专柜存放,每日检查品名、有效期。无菌包一经打开不超过24小时;铺无菌盘不超过4小时;无菌干罐持物钳不超过4小时。
4、对检测不合格的医疗器械有处理程序和记录。
五、协助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各项检测,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整改,并有记录。
六、护理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护,在班时必须穿工作衣、裤,着装整齐;无菌操作时戴口罩、帽子;遵循“标准预防”原则,当接触血液、体液或损伤之皮肤、黏膜或组织时,均应戴手套。
七、病人安置的原则:感染与非感染病人应分室安置,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传染病和可疑传染病要按传染病常规隔离,传染病人的各类污染物品和排泄物,严格按先消毒后排放的原则进行处理。
八、病人床单位、布类、用品、餐具、便器,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进行终末处理。
九、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区域每日湿式清扫,拖布专用,标识明确,分类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十、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感染性医疗废弃物置黄色塑料袋内,损伤性废弃物置硬性容器内,标识清楚、交接登记,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特殊感染性废弃物放入指定容器中密封,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置黑色塑料袋内。